房产税的依据是什么(房产税的依据是什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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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税计税依据?
-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 5、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2、对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3、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以房产原值减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或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收取税费是我国比较重要的一项政策,不管是哪个行业大家都有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的办理,只是很多人平时都没有太留意税费的缴纳情况,因为要不就是这些手续不是自己办理的,要不就是因为对这块不怎么了解,不过如果大家要购房的话,对 房产 税的问题就应该多了解了,那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怎么计算
房产税之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那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税率1%、1.5%、3%,买方缴纳)。有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第一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第一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第一次 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第一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20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一般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1、投资联营的房产。以房产投资联营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 出 租房 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的计税余值、房产租金收入两种。
1、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种类:
1、契税是买房少不了的,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也是常见的一种税费,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普通住房若是满2年可减免。
3、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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