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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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江浦房产交易中心电话
2019年5月,南京市浦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搬迁到新的地方了:
地址:天浦路28号
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大厅安排值班)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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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的电话号码: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大光路分中心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49号
电话:025-84680379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中央门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9号
电话:025-85532963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华侨路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
电话:025-84725083
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17:00停止取号)
#房产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25-58110545
咨询服务范围为:房产交易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注意事项和相关政策规定;
咨询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江浦办理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南京房产交易中心待遇
好。
据查询南京房产交易中心***,南京房产交易中心要求,高中学历,入职购买五险一金,双休,工资4千到8千,因此待遇好。
南京房产交易中心成立于2017年,位于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待遇
待遇优厚。
根据查询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的官方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和待遇***介绍得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还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节日***、培训和晋升机会等。由此看出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的员工待遇是比较优厚的。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是南京市***主管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房地产交易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是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房产证怎么领取?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地点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电话:847***5、84710699、84726022 、84725083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大光路分中心
地址:秦淮区大光路49号
电话:84680379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中心中央门分中心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9号
电话:85532963
南京房产交易中心上班时间、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住宅
房产登记费:80元/套;
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费:80元/套 ;
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卖方单方交纳。
2、非住宅
房产登记费:550元/证;
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费:550元/件 ;
转让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交5元/平方米。
3、物业维修基金
多层(无电梯):75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有电梯):1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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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南京房产证办理有两种办法:
1、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2、自己办理房产证。
委托办理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自己办理:
第一步:申请测绘(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数据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第二步:楼盘维护
第三步:交纳维修基金(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52-53维修基金窗口)
第四步: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
第五步:审核制证(10个工作日左右)
第六步:缴纳费用(三楼36号窗口领取税费单→到税务63号窗口取号→54-62号窗口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到财务48-49号窗口办理缴纳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非住宅)手续)。
第七步:领取房产证(凭缴纳的相关税费凭证到发证37窗口取号,38-39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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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证的办理条件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办理南京房产证的需要的材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售房单位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正本);
6、物业维修基金交款***;
7、抵押登记申请表;
8、主债合同(借款合同);
9、房地产抵押合同;
10、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
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1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3、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未成年人购房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购房人已办理按揭贷款的应提交第7、8、9、10项资料;
3)第12、13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南京住宅可以过户百分之1给别人吗?
可以。根据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资料查询显示,南京住宅可以过户百分之1给别人,但是在接受过户之后,受赠人再次出让房屋,需缴纳全部房款的20%所得税。如果是1%的赠与,缴税应该是按照1%的份额计算。
关于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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