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房屋司法拍卖失败后怎么处理)

房产知识 575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司法拍卖失败后怎么处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法院拍卖的房子卖不出去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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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拍卖的房子卖不出去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司法拍卖的时候,程序为一拍、二拍、变卖,其中一拍可以最多降价30%,二拍可以最多降价20%,变卖不降价,在这三个阶段,都可以进行以物抵债给申请人,如果一拍二拍没成交,***会征询申请人意见,看是否接收,如果不接受就走变卖,变卖后如果还没有成交,***会再次询问申请人是否接受,如果这个时候申请人还是不接受的话,***就会对这个标的物进行解封,然后返还给被执行人,因为对于申请人来说,这个东西是没有价值的,***对于申请人认为没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没比较处置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房子二次拍卖未成功怎么处置

先是委托办理,***房产拍卖不是房屋的产权人直接进行房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进行委托拍卖,拍卖也要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才能进行房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其次就是拍卖行要对房产交易开始进行准备工作:第一步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定出拍卖的低价,拍卖的低价不可以过高也不能过低,既要保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也要保证购买者的利益。第二步就是确定拍卖的日期和拍卖的公告。再有就是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就像是商品房认购书里面交付的保证金是一样的,交易成功就划入房款,交易失败就退还给购房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变卖不成会怎样处置

变卖不成的财产,首先应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实行以物抵债或者强制管理。不能以物抵债或强制管理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申请人在此流拍财产查封到期后向***申请续封的,***一般不会拒绝。如果房产***拍卖不出去,申请执行人可以以保留价接受房产,可以直接得到房产抵偿债务。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房产抵债,则房产解除查封,退还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对此有什么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会对要拍卖的财产进行三次拍卖,如果三次拍卖都流拍的,会将房屋交给债权人,债权人拒绝受领的,***会作出变卖公告,没有购买的会退还被执行人。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底价购买该房产的,被执行人或者其他被执行人对该房产不表示接受债务的,解除查封、冻结,财产应当返还被执行人,并可以对财产***取其他执行措施。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房产变卖不成会怎样处理是有用的,建议大家应该房产变卖要按照***的判决执行,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房子拍卖不掉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第一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一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应在拍卖后60日内,以降价后作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

二、第二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三、第三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三次流拍后,申请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申请人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应当***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如果变卖经过60日也没卖出去,申请人仍然不同意接收的,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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