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查询房产信息网(不动产查询平台)
今天给各位分享不动产查询房产信息网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不动产查询平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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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在网上查看自己的房屋信息可以查到吗?怎么查?
查询自己买的房子信息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房管局查询。如果买卖双方有意进行房产交易,那么查询房产信息就可以直接去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要知道该房产的房主信息等,首先找到市的链接进入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3、利用权证查询。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产归属的法律依据,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方法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方法有哪些
对于不动产来说,不动产他由于不能移动,所以说需要进行相应的一个登记,在登记不动产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要求来进行,那么不动产如果登记的话,他的网上查询方法是什么?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方法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方法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一种网上查询方法:首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必须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提供了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若要查询,必须有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二、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在附图方面,房产证只有房、地两个附图,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
不动产抵押在哪登记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
(1)立法体例没有排除不动产***适用其他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遗产***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管辖”。如果认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意味着所有涉及不动产***案件均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则该条款规定本身自相矛盾;
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的管辖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可能涉及不动产,但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此涉及不动产但并不一定就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合同或者侵权等其他***,不必然适用专属管辖。
(2)司法实践并未完全***取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最典型是抵押贷款合同***。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提***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司法实务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案件的审理均遵循这一规定,对于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在管辖问题上遵循从主合同管辖地原则,即便单纯就抵押合同提起***,也是由担保人所在地***管辖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管辖,适用合同***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而非专属管辖规定。
(3)诉讼便利和意思自治的要求。
法律对管辖的规定,出发点主要在于诉讼便利和司法效率,因此没有必要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专属管辖做扩大解释,认为涉及不动产案件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符合法治效率原则,对当事人可能造成不便。对于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争议的***,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赋予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权利,不宜扩大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比如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能同在甲地,但租赁房产却在离甲地较远的乙地,如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由乙地***管辖对双方均不便,此时应尊重当事人选择被告住所地等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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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人们在有了一定的存款之后,就想着买房子了,因为房子即使不值钱了,我们也可以自己居住,没有什么损失不损失的问题,但是买房子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房子,此时就需要查询一下它的基础信了,但是人们知道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人们在有了一定的存款之后,就想着 买房 子了,因为房子即使不值钱了,我们也可以自己居住,没有什么损失不损失的问题,但是买房子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房子,此时就需要查询一下它的基础信了,但是人们知道怎样查 不动产登记 信息? 房产 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看看我的介绍吧。
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
1、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不清楚要查什么就全部查一下),到查询窗口即可。
2、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开浏览器,百度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产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在售 楼盘 ”,右下方就会罗列出目前在售的楼盘列表信息。在导航栏下方的“项目名称”框中输入你所购买的楼盘名称,点“查询”,即可显示该楼盘的基本信息。
3、查不动产登记信息点击右上角的“楼盘表”,就出现了该楼盘的的楼盘图了。默认显示的是1#楼和楼盘图。点击你所购的楼栋号,如3#楼, 住宅 。就显示3#楼和楼盘图了,红色代表已经备案,***代表已经解压,灰色代表房产仍在抵押状态。根据房号所在的颜色,就可以知道是房子否备案了。
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1、房产登记信息到房屋所属区县 土地 房屋产权登记 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注:农房及村镇 自建房 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2、查询、***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证 ,可查询、***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通过上文我对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的知识解析,我们知道了原来房产信息是可以进行查询的,所以我们要想查询就要知道在哪里查询怎么查询,只有搞清楚了这两个问题,我们才能随心所欲的去查询,去确定房子的基本信息,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动产登记证明网上查询系统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一种网上查询方法:首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必须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提供了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若要查询,必须有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
(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
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关于不动产查询房产信息网和不动产查询平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