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对象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税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 2、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
- 3、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 4、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房产税是房屋交易过程中会产生的费用,它也是法定需要收取的税费,有特定的征收人群。由于房产交易越来越频繁,所以房产税征收的也越来越多了。但有些人发现自己交易房屋没有涉及到房产税,有些人则会涉及到。那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它又有什么样的征收标准呢?本文就房产税征收的相关知识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答,你可以来看看。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关于房产税征税标准等情况文章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符合房产税征收情况的,要按照法定的要求和具体的流程去征收,不能够有任何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每个省市对房产税征收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在缴纳房产税之前,应该要了解当地对于房产税征收政策,然后再根据实际房产情况来计算具体的税费多少,然后再进行缴纳。
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wb】,就能免费领取哦~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
一、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有哪些
1、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以下: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2号)明确,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征税对象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关于房产税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和房产税征收对象和依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