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包括(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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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 3、房产税纳税义务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或相关的交易人。如果是国有的房产的,由其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如果是集体或个人的房产,由集体或个人缴纳。并且交易房产获得收益的人也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怎么交:业主需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1.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 ,能遮风避雨,可供大家在当中加工、念书、干活儿、游戏、安身或储存生活必需品的地方。2.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 。产权所属全员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公司交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没在房屋产权所处地的,或产权未明确及租典纷争未迎刃而解的,由房产代为管理人或常用人交纳。
3.房产税依据房产账面原值一次扣减30%后的余值来计算交纳。不存在房产账面原值成为凭据的,由房屋产权所处地税务机关参照类似房屋产权审核确定。依据房屋产权余值申报缴纳的,年税率为1.2%。房屋产权税整年税额分两次交纳,纳税期限为每一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纳税人是房子的产权人,如果房子的产权是国有的,那经营管理单位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房产原值乘以1.2%的税收比例,另外,目前只有重庆、上海等这些地有房产税征收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房产税纳税义务
法律分析: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1 农村,2 非营业)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关于房产税纳税方面的知识点,我们这次首先来了解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及纳税地点的说明,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加清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包括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