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办理(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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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
- 2、房子有遗嘱怎么继承
- 3、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办理
如何办理房产遗嘱继承
房产遗嘱继承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遗嘱人去世后,直接按照遗嘱继承办和悄升理,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房运宏产的所有权;
2、继承之后,当事人应当去公证登记机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确定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所有;
3、办理公证后,应当去不动产登唤老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将房产过户于自己的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房子有遗嘱怎么继承
房子有遗嘱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继承:
1、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房子,继承开始后,房子的所有权立即归指定的继承人所有;
2、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子,同一顺位有多个继承人的,应当共同继承房子,继承之后,再对房子进行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怎样办理
有遗嘱的 房产继承过户 应当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的,应当到当地的房管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或者 仲裁委员会 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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