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房产中介的服务范围)

房产知识 52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以及房产中介的服务范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房地产中介应具备哪些资格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以及房产中介的服务范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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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房地产中介应具备哪些资格

房地产中介 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设立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 房地产评估 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 房地产经纪 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及章程、办公场所证明、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具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注册资金;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应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明;具备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建设部50号令对此有明文规定:第十一条从事 房地产中介 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 房地产评估 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 房地产经纪 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第十三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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