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产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动产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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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以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 3、小规模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
- 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多少?
- 5、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住房怎么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什么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
(2)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或进口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或9%;
2、销售劳务。是修理修配、加工劳务。销售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
3、销售服务。包括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等。销售服务涉及的增值税税率是13%、9%以及6%;
4、销售无形资产。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经济活动,税率为6%或9%;
5、销售不动产,是不动产的所有权,常见的不动产包括构建物、建筑物等,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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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以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必须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购固定资产时不存在抵扣进项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征收的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小规模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增值税征收率,分别为3%和5%两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销售服务(除另有规定)以及销售无形资产,均适用3%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的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下同)销售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4、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其中,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7、出租其取得(含租入)的不动产。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8、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9、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0、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住房怎么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五条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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