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取消房产税(2020年房产税改革)

房产知识 57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20年取消房产税,以及2020年房产税改革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浙江延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至6月30日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2020年取消房产税,以及2020年房产税改革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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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延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至6月30日

2月20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此外,《通知》明确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自用房产***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鉴于***疫情不断好转,对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即对住宿餐饮、文体*** 、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

  对于小微企业的具体判断标准。《通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具体按2020年度数据判断。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于2020年7月10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曾发布《关于调整明确部分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对住宿餐饮、文体*** 、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为“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住宿餐饮、文体*** 、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的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同时,2020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按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计算。

  对上述四大行业以外的企业兼营住宿餐饮、文体*** 、交通运输、旅游等业务,其住宿餐饮、文体*** 、交通运输、旅游对应的自用房产、土地给予免征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微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对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0年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按实际免租月数(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换算成免租期)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免租月数或折扣比例相应计算减免。

公租房2020年底前免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部门将***取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部门将***取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公告规定,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来说,同样有着利好消息。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也将享受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同时,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进一步降低了公租房租赁群体的租赁成本,根据公告,对符合地方***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告还规定,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新的房产税政策

2020年房产税新规的细则主要是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80平米以上,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都需要额外缴纳1%到3%的房产税,如果家庭拥有第三套住宅,则需要征收4%到5%的房产税,如果拥有第四套住宅及以上住宅,每年需要额外征收10%的房产税。同时对于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商业房产的需要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取消了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0新房产税政策

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出台,2020年房产税新规的细则主要是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80平米以上,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都需要额外缴纳1%到3%的房产税,如果家庭拥有第三套住宅,则需要征收4%到5%的房产税,如果拥有第四套住宅及以上住宅,每年需要额外征收10%的房产税。

同时对于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转让商业房产的需要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取消了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首套房就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的对象,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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