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新房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购房新税务什么时候实施)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购置新房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以及购房新税务什么时候实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下:
1、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2、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分析详情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
三、房产税纳税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啥意思?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主要有财税地字[1986]第8号和国税发[2003]89号两个文件。
根据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情况1: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从建成之日的下月起交房产税。
情况2:出租、出借房产。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下月起交房产税。
情况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的下月起交房产税。
情况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的下月起交房产税。
情况5: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交房产税。
情况6:购置未居住过的二手房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下月起,交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二手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融资租赁房屋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9)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房产税每年什么时候交?
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施行征收,只是在一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而且目前这个试点也已经停止了。在试点期间对于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有以下规定:
1、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那么从生产经营这个月起就要缴纳房产税。新房用在生产经营,从建好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2、房屋产权所有者与施工单位之间办理验收手续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3、房屋产权所有者购买的商品房,从使用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4、房屋产权所有者购置的存量房,自己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5、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屋进行出租、出借,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建造的房屋,自己使用,出租给别人使用等,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的下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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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房产税什么时候交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2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房产税什么时候交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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