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计存在问题开发商(房屋设计问题找哪个部门)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屋设计存在问题开发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设计问题找哪个部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强条的房子可以投诉开发商吗
- 2、为什么会出现房屋面积误差?是因为开发商变更设计吗?
- 3、房子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要负责吗
- 4、请问如果买的房子某些地方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吗
- 5、房屋装修设计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权
- 6、房屋设计缺陷找谁投诉
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强条的房子可以投诉开发商吗
可以的,开发商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强条所建的房子是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的,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合理的,业主办理不出房产证,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业主可以去******开发商的。
《住宅设计规范》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规范。
为什么会出现房屋面积误差?是因为开发商变更设计吗?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设计进行了变更,如户室大小、阳台范围和共有共用面积作了调整;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算单位在测算面积时掌握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技术不到位,测算面积发生差错;
不良开发企业私自更改规划设计,提供虚假房屋建设文件资料;
施工误差导致面积误差;
房屋竣工后,实测单位在丈量尺寸、测算面积时发生差错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房子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要负责吗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保修责任还要看是否处于房屋保修期内,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保修责任的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如果买的房子某些地方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吗
***部门应当对设计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开发商向业主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内容的产品,属于违约,业主可以要其赔偿或者做其他补救措施。
房屋装修设计不合理,我该怎么***
第一,先和开发商协商,建议他们做个维护结构,又不能遮挡视线产生压抑感觉。按溅水高度估计300左右差不多,如果恰好挡在落水处,低点也能有效,因它是发散原理。如果开发商不肯,是否愿意出钱去把它挡住,它也不是很贵。
第二,如果开发商还不给面子,给脸不要脸,那你就通过行业投诉,找新闻单位、街道、文明办、房产局、规划局的市容部门,还有设计单位,看看你们设计的多好,多有水平,让他们之间“协调”,他们不是直接管,但开发商要想开发,要先和规划局打交道,你去断它的后路,降低它的社会评价,如果老总要脸,自会一句话解决。
第三,实在没有办法才去***,一开始就去告,开发商会反感,不愿意配合,就没有回旋余地了。
房屋设计缺陷找谁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发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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