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计变更咨询(房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屋设计变更咨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计算赔偿
- 2、交付的房屋与图纸显示不一致,怎么办?
- 3、卖方变更房屋设计怎么处理
- 4、怎样才能认定开发商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
- 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在已经审图通过的的情况下发生设计变更,应该怎么报批?
- 6、开发商可以可以自行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吗
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计算赔偿
房子与合同图纸设计不一样,可以退房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
交付的房屋与图纸显示不一致,怎么办?
购买期房的时候,由于房子还没建好,我们只能通过广告宣传、样板房、规划图纸以及销售顾问的介绍,来“脑补”它到底长什么样。
到交房的时候,如果实际情况跟当初了解到的信息不一样,那可就惨了,毕竟是房子,一住可能就是几十年。
遭遇这种情况的时候,要怎么***呢?
接下来分享一个案例,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启发。
本期案例
2013年3月,柯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并足额支付了146万元的购房款。这份合同附有一张房地产平面层图,根据该图纸,房子应该有一个入户花园。
第二年9月,房子建好了,这时柯先生发现,图纸上的入户花园没了,变成了消防前室,另外,卧室跟当初看到的样板房也不一样,窗户增设了装饰柱和窗框,对***光和通风都有影响。
柯先生找开发商理论,没有结果,咨询过律师意见后,决定到******。
双方说法
他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该赔钱。
可开发商说,我没有违约啊,合同上没有写这是有入户花园的户型,也没写卧室窗户没有装饰柱和窗框,我违什么约呢?
其实这套房子一开始就没有设计入户花园,至于附件的图纸,是工作失误搞错了,拿成了以前的图纸,但认定事实应该以合同正文为准,附件没有效力。
况且,虽然没有入户花园,柯先生的房屋面积也没有变少,没给柯先生造成损失。
至于卧室的装饰柱和窗框,在售楼处宣传片和沙盘的楼房模型中是有体现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开发商提交了沙盘模型照片、宣传片、施工平面图、竣工平面图等证据。
柯先生说,售楼处确实有大型沙盘,也有宣传片播放,但是工作人员没有引导自己观看,也没有特别指出卧室的装饰柱和窗框,自己又不是干这一行的,又怎么可能注意到沙盘模型的细节?
而房屋设计的变更,虽然没有减少建筑面积,但居住的舒适度受到了影响,这也是一种损失。
那么,开发商究竟有没有违约,需不需要赔钱呢?
***意见
***查实,涉案的房屋,一开始是设计有入户花园的,但在2012年重新进行了规划,改成了消防前室,并不是在2013年与柯先生签订合同后再改的;宣传片和沙盘模型确实也对卧室的装饰柱和窗框有所体现。
也就是说,开发商说的是实情。
搞半天,这场官司的起因就是没有沟通到位嘛。
然而,房屋买卖可不是小事,开发商没把工作做到位,那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审查证据时发现,柯先生与该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作为附件的图纸,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而开发商错误地把旧的图纸作为合同附件,使柯先生基于该图纸产生了错误的预期,这是违约行为,应当向柯先生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卧室增加装饰柱和窗框的问题,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提到。但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不仅来源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还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还规定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能有朋友会说,开发商没有故意隐瞒,挺讲诚信的呀,至于柯先生以为房子跟样板房一样,那是他自己的错,谁让他不好好看沙盘和宣传片呢?
其实,要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仅是不要隐瞒,还应该明确提示跟合同目的相关的关键事实及条款,尤其在双方知识储备、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更加需要予以说明。
在本案中,装饰柱和窗框遮挡了卧室窗户,影响卧室的***光和通风,使房屋存在使用功能上的障碍,导致购房者预期的心理舒服感降低,造成房屋价值和利益失衡。
这项设计,虽然在沙盘模型和宣传片上有提示,但在样板房和合同附件中并没有体现。普通购房者不懂房地产设计,开发商有义务和能力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过程中,披露涉案房屋的不足和瑕疵信息,便于购房者进行选择,而不应隐瞒房屋存在问题的真实情况,误导购房者。
因此,***认为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基于以上理由,***判决开发商赔偿柯先生经济损失6.7万元。
本期《法律七点半》就聊到这。了解更多***干货,免费咨询法律问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法律七点半”,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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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变更房屋设计怎么处理
根据《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变更房屋设计之前,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及时通知 购房 者。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 退房 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怎样才能认定开发商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
变更户型设计是要进行现场公示的,如果是已经出售的房,必须向业主发告知函,经业主同意方可变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在已经审图通过的的情况下发生设计变更,应该怎么报批?
建筑外立面形状、外立面装饰或色彩变更以及建筑面积增加,应报规划部门审批;涉及建筑结构变动应报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结构变更中,因内部功能改变而作的变更,对主体结构没有大的影响的,属于一般变更,只要建设方、设计方同意变更,可直接变更。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扩展资料: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设计变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开发商可以可以自行变更房屋的规划设计吗
商品房的规划、设计,是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在房
地产开发过程中,不经许可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应在获得批准之后进行。
建设部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
计建设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认为确有必要改变商吕房的规划、设计,应当经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后实施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导致房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的,
或者出现与购房人签订的售房合同约定的其他变化,房地产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发出变更合同
的书面通知,通知应在确定变更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发出。
购房人收到变更合同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合同的答复,十五日内未
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
购房人收到变更合同通知后,认为变更后的规划、设计不符合个人的需求,在十五日内有权
作出退房决定,开发商应当同意其退房要求,并退还其所交的全部款项及所产生的利息,购
房人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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