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免征条件(房产税免征条件有哪些)

房产知识 47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免征条件,以及房产税免征条件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免征房产税的条件有哪些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产税免征条件,以及房产税免征条件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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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房产税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税还没有最新的政策出来。猜测是按人均住房面积征收。比如一个人50平米。超出的部分安指导价格征收。***用递进方式,房子越多缴税越多。

哪些情况可以免交房产税?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下列减免税条件,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照顾。

(一)企业关闭、停产、撤销后停用的自用房产和土地。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

(四)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和土地。

(五)因其他特殊原因,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申请困难类减免税的,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资料,报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企业什么条件下不用交房产税

法律分析:企业不用交房产税的条件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房产税减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因此,除《条例》第五条法定免税外,《条例》第六条就是通常所称的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且纳税困难的,在年度终了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减免税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企业财务报表;(2)减免税申请表;(3)企业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免征房产税的范围包括

1、每年应缴纳房产税的个人,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2、每年应缴纳房产税的公司,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3、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4、***部门、事业单位以及经营者,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5、军队、武警部队,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6、民政部门按规定管理的***性住宅,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7、社会团体、基金会,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8、合法经营者,因企业登记注册、改扩建住宅,免征房产税;

9、***拨款购买的住宅、公共租赁住宅,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10、***拨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在其住宅的实际使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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